“315”的由来: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315”其实只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年主题活动的提出:
在1996年12月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二届六次理事会上,原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曹天玷在报告中首次提出,从1997年起,中消协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即开展“年主题”活动。之所以提出开展年主题活动,一是为了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扩大影响;二是为了使各级消协的工作形成合力,提升消协的整体工作效益;三是使各级消协每年有一个明确的宣传和业务工作重点,带动做好其它各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四是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原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在随后的“关于中消协常设机构一九九七年工作思路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开展年主题活动是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的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经验,并结合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特点提出的。所谓 “年主题”,就是指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使之更深入、更深刻、社会反响更大。年主题既是一个宣传口号,又是每年消费者协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和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作为宣传口号,年主题的表述要具备“标语”的风格,易懂易记。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和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年主题既要与一段时期消协的工作重点相联系,又要由一系列相关的活动组成。
关于年主题确定的依据,杨秘书长指出,一是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重心;二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立足维权前沿;三是宣传《消法》的连续性;四是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国际消联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活动内容。
315消费者权益日历年主题:
2007:消费和谐
2006:消费与环境
2005:健康 维权
2004:诚信 维权
2003: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2:科学消费
2001:绿色消费
2000:明明白白消费
1999:安全健康消费
1998: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7:讲诚信 反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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