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投诉网在线投诉
2、太平洋汽车网在线投诉
  通过对315投诉网上的汽车投诉分析可以看出,通过网络进行投诉维权已经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共识,而各大汽车厂商在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处理上,态度也各有不同,根据目前315投诉网上的统计显示,目前汽车行业的投诉解决率约为70%。更多的车主投诉的初衷仅是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点击查看全文!]
处理效率排行榜(前8)
比亚迪 91.6
吉利汽车 87.3
东风雪铁龙 86.8
东风悦达起亚 83.5
天津一汽 82.7
广州本田 78.1
东南汽车 78
华普汽车 77.5
服务态度排行榜(前8)
VOLVO 90.2
比亚迪 89.3
东风雪铁龙 85.6
东风悦达起亚 85.1
吉利汽车 85
东南汽车 83.6
天津一汽 81.7
华普汽车 80.5
解决效率排行榜(前8)
比亚迪 93
东南汽车 92.6
华普汽车 90.9
东风悦达起亚 88.2
吉利汽车 86.7
南京菲亚特 85.1
上海大众 81.3
上海通用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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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59位SPARK车主联名上诉事件的法律分析
来源: pcauto

  编者按:今年的集体联名投诉事件已经不少了,年初的锐志漏油,年中的雅绅特降价,而眼下编者又收到了59位SPARK车主对SPARK1.0喷油嘴问题的联名投诉(《乐驰严重质量缺陷 59名车主联名请求召回》)。对于这样的重大事件编者不敢怠慢,在与相关投诉网站和部分车主取得联系后,证实了确实存在喷油嘴普遍问题。而在SPARK的有关论坛里,也仍然还有众多车主在抱怨此问题。目前该投诉信已经递交到有关部门,PCAUTO将跟踪报道此事。编者也希望厂家能够正视车主反映的问题,并积极作出应对。相信谁也不希望这会是今年的又一起“门”事件。PCauto特约律师蒋律师对此次联名投诉,进行了法律分析:
  
   仔细研究了上述投诉材料,特别是编辑所归纳出的八点问题:

  1、松油门不减速,而且会自动轰油门,在城市开车经常差一点追尾,存在安全隐患;

  2、低档挫车严重;

  3、暖分电机质量不过关,用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噪音(有车主反映到,其2005年9月的车到现在已经换了4个);

  4、方向盘向右跑偏;

  5、仪表盘故障,电动窗故障,刹车吱吱响;

  6、广告宣传严重误导消费,宣传中声称理论油耗3.8,实际油耗确决不会小于7个油,甚至到了9个油;

  7、排气管发黑,明显燃烧不充分,导致油耗高,不开空调是7.1L,开空调是9.5L,而厂家标注3.8L;

  8、排气管锈蚀严重,说明尾气中腐蚀性物质太多所致。

  我个人认为按《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标准来看,这八点问题在性质上分为两类,一类是汽车质量瑕疵(如3、5、6等),一类是汽车质量缺陷(1、4等)(其差别就在于是否会导致事故发生,瑕疵是以双方约定和国家标准为标准,而缺陷则以安全标准和不合理的危险存在为认定依据,见《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五条),在目前法律其存在不同的救济途径;

  一、质量瑕疵只能根据汽车买卖合同,并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汽车销售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况的不同可分为修理、换车或退车、并赔偿损失),当然如果汽车销售商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合同上债权债务转让的,也可以根据这些特别的约定直接要求厂家承担合同责任;

  二、质量缺陷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生事故,产生损失,可以根据侵权法律关系直接要求汽车生产厂家承担责任,并由厂家承担法定的证明责任(就是大家所熟知的举证责任倒置);对于没有发生事故的,在以前也只能按质量瑕疵来处理,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救济途径,一旦该"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被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确认存在缺陷的,并指令厂家召回的,则汽车厂家就要承担召回义务(但应当注意,召回不是指退车,以消除缺陷为限,其方式可能是修理、更换、收回等);但问题在于,如果主管部门不确认存在缺陷也不指令汽车召回,或者其一直处于"研究之中"怎么办?

  老实说,消费者是没有办法的;研究一下同召回有关的规定,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当主管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调查或指令时,相对方的答复或行为是要在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完成的(5日、10日、30日等等不等),但对于主管部门而言,何时采取何种行为,没有任何看得见的规定,所谓合理期限,实际是给主管部门足够的"机动性"和"理由",再加上那种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规定,更是让投诉人(消费者或车主)无法在法律上向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如果投诉人想针对主管部门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目前法律环境情况下必然败诉,甚至可能不被法院立案。

  但不管怎样,厂家或商家都应当对出售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这也是一个企业能得以立足、发展、壮大的根本,对于消费者而言,只要车辆的确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就会有、也能找到法定的责任承担主体,最多法律的救济程序会复杂些。

  具体到本集体事件,我的看法是,如果不能友好解决,就只能:综合考虑、各种策略、全面开花。包括:1)车主代表同厂家协商;2)向召回主管部门投诉、反映;3)媒体投诉、反映、暴光;4)向消费者协会或质量管理部门投诉;5)满足起诉条件的,可以选择典型问题,提起诉讼;6)主动向有资质机构,委托鉴定等等。

  上述法律分析系据投诉人介绍而做,本律师(北京汽车律师网,www.bjautolawyer.com ,蒋苏华律师)不对其所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怀疑和评述,本分析也非此纠纷的法律指导意见,仅为本律师个人观点,供参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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