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乱的民房里,一张办公桌,两部电话,成堆的包裹和信件杂乱无章地丢弃在角落,这是一些“黑快递”的真实写照。“乱”其实不只是黑快递的“专利”,由于行业发展过快和监管滞后等方面原因,即便是申通、圆通、宅急送等民营速递巨头,丢物毁货、拒绝赔偿等投诉也是屡见不鲜。“350克禁令”的争论和角力尽管还在继续,但《邮政法》出台的脚步将无法阻挡,民营快递该何去何从?
  本专题将从快递业发展前景、快递投诉、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和民营快递何去何从这四方面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快递业。
返回专题首页  
快递公司私拆消费者快件不合法

  案例:日前,张女士向市消协反映,上个月她远在海南的丈夫为她寄了一些礼物,当她拿到包裹时,却发现丈夫寄给她的礼品袋好像有被人拆过的痕迹,便拿着自己尚未动过的礼品袋到快递公司打听原委。快递公司的人员对张女士的疑问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例行检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说着,还拿出了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张女士拿过来一看,果然有一条“有权拆检、查验所快送的任何快件,不受任何限制”的规定。

   张女士感到很奇怪,在向消协的同志反映以后,气愤地说:“难道快递公司有权为自己随意拆检他人快件开绿灯?”

   据调查,几乎所有的快递公司的格式合同中都存在类似“有权拆检、查验所快送的任何快件,不受任何限制”的相关条款,而快递公司的解释是:例行检查只是为了保证所递送的快件不夹带一些违禁物品。


   点评:市消协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才有权力拆检公民的有关信件;而且拆检公民的信件只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检、偷阅他人的信件。我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对此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快递公司在其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明显违背《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赋予自己随意拆检消费者交付的快件的权利,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而且由于文件、信函的内容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对公民的隐私权、企业的商业秘密权也是一种侵犯。南京日报
 
 典型赔偿案例
·价值3.5万高尔夫鞋丢失 法院判快递公司赔偿千元
·签订的格式合同能否减轻运输公司赔偿责任?
 媒体报道
·个体快递为何频频丢三落四 加强快递行业管理迫在眉睫
·扣件、拆件、倒件……南京“黑快递”究竟有多黑?
·快递业不合理“行规”该废除
·快递“卖单”已成家常便饭
·快递公司将快件搞丢
·快递公司私拆消费者快件不合法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国际快递服务标准条款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诚征代理 | 服务声明 | 网站帮助
Copyright © 2005-2006 315t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315投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