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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解析--计算机三包商品目录及三包时限
    附件1: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名称
三包有效期(年)
折旧率(日)%
备注
整机
主要部件
主要部件名称

台式微型机主机
1
2
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
0.25
笔记本微型机
1
2
主板、CPU、内存、显示屏、硬盘驱动器、键盘、电源适配器
0.25

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
1
 
0.25
含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电子词典等

 

 

 

 


显示器
1
 
0.25
含液晶显示器
扫描仪
1
 
0.25
针式打印机
1
 
0.25
喷墨打印机
1
 
0.25
激光打印机
1
 
0.25
UPS电源
1
 
0.25
含电池
调制解调器
1
 
0.25
光盘刻录机
1
 
0.25
数码相机
1
1
专用充电池、存储卡
0.25
无微型计算机接口功能的除外
投影机
2
0.5
灯泡
0.25
鼠标器
1
 
0.25
键盘
1
 
0.25
软盘驱动器
1
 
0.25
硬盘驱动器
1
 
0.25
手写板
1
 
0.25
电源
1
 
0.25
光盘驱动器
1
0.25

 

 


内存条
1
 
主板
1
 
CPU
1
 
声卡
1
 
显示卡
1
 
盘控卡
1
 
网卡
1
 
其他功能扩展卡
1
 

 


软件
三个月
 
预装软件
1
 
随机软件
三个月
含赠送软件

三包解析--计算机三包凭证所需内容

   附件2: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

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是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并由销售者负责填写:
(1)微型计算机商品名称、商标、型号;
(2)微型计算机商品出厂编号或批号;
(3)商品产地;
(4)销售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销售者印章;
(6)发货票号码;
(7)销售日期;
(8)安装调试日期;
(9)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0)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
(11)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数、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三包解析--哪些情况无法进行三包?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三包解析--计算机三包商品故障表

  附件3: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序号
商品名称
性能故障
1

台式微型机主机
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
2
笔记本微型机
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
3
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
在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显示屏白斑、花斑。
4
显示器
1.正常加电,电源指示灯亮后无显示图像。
2.显示器图像不能同步,画面扭曲、摆动、撕裂。
3.显示器图像亮度不可调。
4.显示器图像缺色。
5.显示屏白斑、花斑。
5
扫描仪
1.开机电源不通,工作时灯管不亮或闪烁。
2.扫描白纸出现明显条纹或者全黑;
3.经维护,机械系统不归位。
6
针式打印机
1.走纸异常。
2.印字漏点,连点。
3.打不上字。
4.不能正常回车、归位。

三包解析--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换机?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
一、三包期内,符合退换机条件的。如果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

二、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三、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四、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五、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三包解析--退机是否需要收取折旧费?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不得收取折旧费;只有当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有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而消费者不同意换货坚持要求退货时,方可按照《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进行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三包解析--赠品是否纳入三包范畴?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五条第六点:随销售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一起赠送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负责三包。

三包解析--修理占用的时间是否计算在三包期内?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第八条明确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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